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qū)法院三年審理危險駕駛案270余件
12月1日,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qū)人民法院通報3年來受理的危險駕駛案件審理情況,并公布4起典型案例,希望公眾引以為戒,切勿酒后駕車,觸碰法律底線。
2021年至2023年,頭屯河區(qū)人民法院共立案受理危險駕駛案件272件,占一審刑事案件總數(shù)的40.7%。今年立案受理危險駕駛案件80件,此類案件整體呈逐年下降趨勢。
在272件危險駕駛罪涉案人員中,男性人數(shù)占比近100%,多為輕、中度醉酒者。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頭屯河區(qū)交警大隊法治大隊負責人葉斯波·熱合曼表示,一些駕駛人員法律和安全意識淡薄,風險意識差,駕駛人員過高看重酒后駕駛的價值,又過低估計自己遭遇車禍的可能性,于是冒險酒后駕車。也不排除相當一部分酒駕司機抱有僥幸心理。今后,交管部門將繼續(xù)加大路面檢查工作力度,并全面收集、固定酒駕證據(jù),特別在節(jié)假日、凌晨時段對餐飲業(yè)密集路段等地進行巡查。
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qū)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丁學藝表示,檢察機關將認真審查此類案件、鞏固證據(jù),對符合條件的依法一律快審快訴。建議其他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積極檢舉揭發(fā)醉酒駕駛行為,對仍抱僥幸心理的駕駛人員形成強有力的心理震懾。
頭屯河區(qū)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巴拉提·胡達拜迪說,將加大宣傳力度,消除群眾僥幸心理,拒絕危險駕駛行為。同時,深入鄉(xiāng)村、社區(qū),對廣大基層群眾展開普法宣傳教育,向社會公眾普及危險駕駛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違法成本及后果等,使交通安全深入百姓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