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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投資5億元用3年建設完成城區(qū)中水回用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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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投資5億元用3年建設完成城區(qū)中水回用項目

2022-11-30 12:41:50 來源:中新網新疆

  中新網新疆新聞11月30日電(賈興旺 李詩薇)“中水回用項目是昌吉市的一件大事,現在把停工后的收尾工作做好,明年春季就會提高工作效率!”11月30日,皚皚白雪已經覆蓋了大地。在昌吉市延安南路與南外環(huán)路交叉路口處,昌吉市園林綠化管理中心合同預算審計科科長馬建新和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正在對“昌吉市中水回用項目”施工工地的圍擋和覆蓋等收尾工作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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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資源是十分重要又很特殊的自然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物質。中國屬水資源貧乏的發(fā)展中國家,人均占有水資源量僅為世界人均占有水量的四分之一。昌吉市位于內陸干旱地區(qū),年平均降水僅為 280mm,年蒸發(fā)量為 2300mm,近年來昌吉市地下水因嚴重超采已出現明顯漏斗區(qū),全市水資源短缺現象日益突出。如果過度開發(fā)利用地下水,不僅對當前經濟社會發(fā)展和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很大危害,而且對今后水資源可持續(xù)利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也會構成嚴重威脅。

  為解決日益突出的水資源短缺問題,《昌吉市城市總體規(guī)劃(2011-2030年)》以及《昌吉市供水專項規(guī)劃(2006-2030)》中均提出,可將昌吉市污水廠出水經深度處理后的中水作為第二水源,用于城市河湖生態(tài)景觀補水、城市綠化澆灌、城市道路澆灑、洗車、建筑沖廁、工業(yè)冷卻等。城市建設、綠化等對水質的要求不高,完全可以把污水處理廠的出水作為水源,進行適當的深度處理成為中水,供給可使用非飲用水的用戶使用。

  “中水”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經處理后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水質標準、可在一定范圍內重復使用的非飲用的雜用水。通常人們把自來水叫做“上水”,把污水叫做“下水”,而中水的水質介于上水和下水之間,故稱“中水”。

  昌吉市城區(qū)中水回用建設項目由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立項,昌吉市園林綠化管理中心負責具體實施,該項目總投資5億元,建設期為3年,建設內容為城市道路綠化再生水利用管線及配套設施建設,其中包括配套取水設施、配套道路小型中水處理站、加壓泵站,新建人民公園、閩昌公園綠化供水管網、配套小型再生水處理站等。該項目分三期實施,2022年計劃完成一期五個標段的采購施工任務,其中,管網工程于2022年6月已開工建設,計劃完成昌吉市城區(qū)8條城市綠化中水回用管道及附屬設施建設,全長13.45公里,因受各種因素影響,截至目前已完成了三個標段前期的招標采購和二標段南外環(huán)路管道鋪設施工任務。

  昌吉市城區(qū)中水回用建設項目建成后,不僅可以有效緩解城市水資源緊張,同時能有效提高再生水資源利用率,實現水的自然循環(huán),能夠保護自然生態(tài),實現社會、經濟、環(huán)境效益的最大化。                                            

【編輯:張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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